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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受理范围:所有商品房、自建房(包括厂房)
房产面积测算成果是办理《房地产权证》必备资料之一。房屋竣工并拆除施工
排栅后,即可申请办理。
(二)缴交资料
1、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及其附件中的用地红线图复印件各1份;
2、经规划审批后的最新规划平面图复印件、CAD电子版、施工图复印件各1份;
3、建设工程竣工图(建施部分)2套;
4、派出所核定的地址、栋号、户号复印件1份。 
(三)办理时限:
 承诺15个工作日内完成,具体时间要根据业务类型和业务量的情况决定,不可抗
力因素除外。
(四)收费
 所列申请事项均须依据《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》(财建[2009]17)号收费。
 
>>业务商谈请致电联系:经营服务部 0750-3511525   0750-35663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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